Section 6.28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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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钱穆

新解

原文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译文

孔子去见南子,子路为此不悦。先生指着天发誓说:“我所行,若有不合礼不由道的,天会厌弃我,天会厌弃我。”

评论

予所否者,天厌之:古人誓言皆上用所字,下用者字,此句亦然。否字各解亦不同。一曰:否谓不合于礼,不由于道。孔子对子路誓曰:“我若有不合礼,不由道者,天将厌弃我。”一曰:否,乃否泰否塞之否。孔子对子路曰:“我之所以否塞而道不行者,乃天命厌弃我。”盖子路之不悦,非不悦孔子之见南子,乃不悦于孔子之道不行,至于不得已而作此委曲迁就。故孔子告之云云,谓汝不须不悦。一曰:否,犹不字义。孔子指天而告子路,曰:“我若固执不见,天将厌弃我。”细会文理,仍以第一说为是。古者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如《左传》季文子如宋,宋公亨之,穆姜出于房再拜,是也。圣人道大德全,在我有可见之礼则见之,彼之不善,我何与焉。如阳货欲见孔子,孔子初不欲见,及其馈蒸豚,亦不得不往而谢之。然何不以此详告子路,而为此誓辞礼,在其国,不非其大夫,况于小君若详告,则言必及南子,故孔子不直答,而又为之誓。其实则是婉转其辞,使子路思而自得之。

注释

南子:卫灵公夫人,有淫行。《史记》:南子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

矢之:此矢字,旧说各不同。一曰矢,誓义。孔子因子路不悦,故指天而誓。一曰矢,陈义。孔子指天告子路云云。今从第一说。

中文

杨伯峻

译注

原文

子见南子①,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②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译文

孔子去和南子相见,子路不高兴。孔子发誓道:“我假若不对的话,天厌弃我罢!天厌弃我罢!”

注释

①南子——卫灵公夫人,把持着当日卫国的政治,而且有不正当的行为,名声不好。《史记·孔子世家》对“子见南子”的情况有生动的描述。

②所——如果,假若。假设连词,但只用于誓词中。详阎若璩《四书释地》。

English

辜鸿铭

英译

原文

子见南子①,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②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译文

On one occasion when Confucius allowed himself to be presented to a princess of a State who was notorious for the irregularities of her life, his disciple, the intrepid Chung Yu, was vexed. Confucius then swore an oath, saying, "If I have had an unworthy motive in doing that, may God forsake me — may God forsake me for ever!"

评论

文中,辜鸿铭在翻译时略去了“南子”的名字,但指出她是一位因生活不检点而声名狼藉的王妃,用以说明下文子路为何“不说”,而孔子“矢之”。“矢”,译为“swore an oath”,“发誓”。后面两句话即孔子的誓语:“予所否者”的“否”,辜鸿铭译为“have had an unworthy motive”,“有一丝卑劣可耻的动机”;“厌”,译为“forsake”,“厌弃,抛弃”;“天”,译为“God”,“上天,上帝”。这里的意思是,尽管南子行为不检点,但如果我见南子时有一丝不良动机,那么,就让上帝厌弃我。

日本語

日文版

和译

原文

译文

あるとき、孔子 先生が、悪女である南子と会った。 すると、子路が不快感を表した。 孔子 先生は(天の神に)誓って、子路に言った。「私(、孔子)に悪い所があれば(、南子と会う事で、私、孔子に非が有れば)、天の神は、この私(、孔子)を嫌うはずである。天の神は、この私(、孔子)を嫌うはずである(。そして天罰を与えるであろう。私、孔子に非が有れば、そう成ってもよい。しかし、天罰を受けていないので、私、孔子に非は無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