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5.2

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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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钱穆

新解

原文

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译文

又说南容。”国家有道,他是不会废的。国家无道,他也可免于刑戮。”把自己的侄女嫁了他。

评论

(同5.1)本篇皆论古今人物贤否得失,《论语》编者以继前四章之后。孔门之教,重于所以为人,知人物之贤否,行事之得失,即所学之实证。孔子千古大圣,而其择婿条件,极为平易。学圣人亦当在平易近人处。编者以本章为本篇之首,亦有深义,学者其细阐之。

注释

南容:亦孔子弟子,名縚。

不废:废,弃义。国家有道,必见用,不废弃。

免于刑戳:刑,刑罚。戮,诛戳。国家无道,南容谨于言行,亦可免于刑戳。

以其兄之子妻之:孔子有兄孟皮,早卒,孔子以孟皮之女嫁南容。

中文

杨伯峻

译注

原文

子谓南容①,“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②。

译文

孔子说南容,“国家政治清明,[总有官做,]不被废弃;国家政治黑暗,也不致被刑罚。”于是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他。

注释

①南容——孔子学生南宫适,字子容。

②兄之子——孔子之兄叫孟皮,见《史记·孔子世家·索隐》引《家语》。这时孟皮可能已死,所以孔子替他女儿主婚。

English

辜鸿铭

英译

原文

子谓南容①,“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②。

译文

Confucius remarked of another disciple, saying, "When there is order and justice in the government of the country, he will not be neglected. But should there be no order and justice in the government of the country, he will escape persecution." Confucius accordingly gave his niece to him to wife.

评论

本节对应南容。孔子说“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辜鸿铭译为“When there is order and justice in the government of the country, he will not be neglected. But should there be no order and justice in the government of the country, he will escape persecution.”其中“邦有道”是政治概念,指国家政治中有秩序与正义;“不废”译为“not be neglected”,“不被忽视”;“免于刑戮”译为“escape persecution”,“免遭迫害”。孔子肯定的是南容在不同政治环境中都能保全其德行与自身,所以“以其兄之子妻之”,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他。

日本語

日文版

和译

原文

译文

孔子 先生は南容について言った。「(南容は善良で優れているので、)国家が『有道』であれば、捨て置かれる事が無い。(南容は慎重なので、)国家が『無道』であっても、『刑戮』、『死刑に処される事』を免れる」 孔子 先生は孔子 先生の兄の娘と南容を結婚させ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