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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
原文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译文
先生说:“一切依照着利的目的来行事,自己心上便易多生怨恨。”
评论
多怨:此怨字亦可有两解。一、人之怨已,旧解都主此。惟《论语》教人,多从自己一面说。若专在利害上计算,我心对外将不免多所怨。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若行事能依仁道,则不论利害得失,己心皆可无怨。此怨字,当指已心对外言。放于利而行多怨,正与求仁得仁则无怨,其义对待相发。
《论语》有专指人事之某一面言,而可通之全体者。亦有通指人事全体言,而可用以专指者。旧说亦谓此章乃专对在上位者言。谓在上者专以谋利行事,则多招民众之怨。义亦可通。但孔子当时所说,纵是专指,而义既可通于人事之其他方面者,读者仍当就其可通之全量而求之,以见其涵义之弘大而无碍,此亦读《论语》者所当知。
注释
放于利而行:放字有两解。一、放纵义。谓放纵自己在谋利上。一、依仿义。谓行事皆依照利害计算。今从后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