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2.19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正文先行,随后进入不同版本的译注与评论层。这样读起来像在一张安静的阅读台上逐层展开,而不是在表格里比对。

返回本章

中文

钱穆

新解

原文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译文

鲁哀公问:“如何使民众服从”孔子对道。举用正直的,放置在邪曲的上面,民众便服了。举用邪曲的,放置在正直的上面,民众便不服了。”

评论

举直错诸枉:直,正直义。枉,邪曲义。举谓举而用之。错字有两解,一谓废置之,则当云举直错枉,举枉错直,似多两诸字。一说错乃加置其上义。诸,犹云之乎。举直加之乎枉之上则民服,举枉加之乎直之上则民不服。举措乃人君之大权,然举措有道,民之所服于君者,在道不在权。

此章孔子论政,仍重德化。人君能举直而置之枉之上,不仅直者服,即枉者亦服。故他日又曰: “ 能使枉者直 ” 。盖喜直恶枉,乃人心共有之美德。人君能具此德,人自服而化之。然则私人道德之与政治事业,岂不如影随身,如响随声 此亦古今通义,非迂阔之言。

注释

哀公:鲁君,名蒋。哀,其谥。

孔子对曰:《论语》凡记君问,必称孔子对,乃尊君意。

中文

杨伯峻

译注

原文

哀公①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②:“举直错诸枉③,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译文

鲁哀公问道:“要做些甚么事才能使百姓服从呢?”,孔子答道:“把正直的人提拔出来,放在邪曲的人之上,百姓就服从了;若是把邪曲的人提拔出来,放在正直的人之上,百姓就会不服从。”

注释

①哀公——鲁君,姓姬,名蒋,定公之子,继定公而卽位,在位二十七年。(公元前494—466)“哀”是谥号。

②孔子对曰——《论语》的行文体例是,臣下对答君上的询问一定用“对曰”,这里孔子答复鲁君之问,所以用“孔子对曰”。

③错诸枉——“错”有放置的意思,也有废置的意思。一般人把它解为废置,说是“废置那些邪恶的人”(把“诸”字解为“众”)。这种解法和古汉语语法规律不相合。因为“枉”、“直”是以虚代实的名词,古文中的“众”、“诸”这类数量形容词,一般只放在真正的实体词之上,不放在这种以虚代实的词之上。这一规律,南宋人孙季和(名应时)便已明白。王应麟《困学纪闻》曾引他的话说:“若诸家解,何用二‘诸’字?”这二“诸”字只能看做“之于”的合音,“错”当“放置”解。“置之于枉”等于说“置之于枉人之上”,古代汉语“于”字之后的方位词有时可以省略。朱亦栋《论语札记》解此句不误。

English

辜鸿铭

英译

原文

哀公①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②:“举直错诸枉③,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译文

The reigning prince of his native State asked Confucius what should be done to secure the submission of the people. Confucius answered, "Uphold the cause of the just and put down every cause that is unjust, and the people will submit. But uphold the cause of the unjust and put down every cause that is just, then the people will not submit."

评论

文中,“直”,辜鸿铭译为“the cause of the just”,“公正的主张”;“枉”译为“every cause that is unjust”,“任何不公正的主张”。另外,辜鸿铭将“举”译为“uphold”,“支持”之意,也有“举起”之意;将“错”译为“put down”,“取缔”之意,也有“放下”之意。他采用这两个英文词与汉语原词一样,都是双关语。本节强调的是要建立良好的统治,统治者首先应做到坚持“公正”(the cause of the just)。

日本語

日文版

和译

原文

译文

哀公が孔子 先生に質問して言った。「どうすれば国民は命令に服してくれますか?」 孔子 先生は答えて言った。「正直な人達を(上位に)挙げて(良い報いを与えて)、諸々の心がねじ曲がっている者どもを(下位に)放置すれば、国民は命令に服してくれます。心がねじ曲がっている者どもを(上位に)挙げて(良い報いを与えて)、諸々の正直な人達を(下位に)放置すれば、国民は命令に服従してくれませ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