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15.36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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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钱穆

新解

原文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译文

先生说:“若遇行仁之事,在己即当率先向前,莫让给众人为之。”

评论

不让于师:旧解皆训师为师长义。言值当行仁,即当勇往直前,既非出于争,自亦不必让。故求道当尊师,行道则无让师之义。今按:师之与我,虽并世而有先后,当我学成德立之时,而师或不在。疑此师字当训众。盖仁行善举,众皆当任,人各相让,则谁软任此。故遇众所当行之事,在己尤当率先不复让。当仁不让,即是见义勇为也。

注释

当仁:当字有两解:一,值义。谓值为仁则不让。二,担当义。犹云仁以为己任。两义可互通。然云任仁,似嫌不辞,今从前解。

中文

杨伯峻

译注

原文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译文

孔子说:“面临着仁德,就是老师,也不同他谦让。”

English

辜鸿铭

英译

原文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译文

Confucius remarked, "When the question is one of morality, a man need not defer to his teacher."

评论

文中,“当仁,不让于师”,辜鸿铭译为“when the question is one of morality, a man need not defer to his teacher”,“当问题是合乎道德的,一个人就不必顺从于他的老师”。其中,“仁”指“合乎道德的问题”;“让”指“顺从、听从”之意。

日本語

日文版

和译

原文

译文

孔子 先生は言った。「思いやる必要が有る事に当たったら、師にも譲ってはいけな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