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13.30

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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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钱穆

新解

原文

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译文

先生说:“用不经教练的民众去临战阵,只好说是抛弃了他们。”

评论

此两章见孔子论政不讳言兵,惟须有善人教导始可。

注释

以,用义。必教民以礼义,习之于战阵,所谓明耻教战,始可用。否则必有破败之祸,是犹弃其民。

中文

杨伯峻

译注

原文

子曰:“以不教民①战,是谓弃之。”

译文

孔子道:“用未经受过训练的人民去作战,这等于糟踏生命。“

注释

①不教民——“不教民”三字构成一个名词语,意思就是“不教之民”,正如《诗经·邶风·柏舟》“心之忧矣,如匪澣衣”的“匪澣衣”一样,意思就是“匪澣之衣”(不曾洗涤过的衣服)。

English

辜鸿铭

英译

原文

子曰:“以不教民①战,是谓弃之。”

译文

Confucius remarked, "To allow a people to go to battle without first instructing them, is to betray them. "

评论

文中,“不教”,辜鸿铭译为“without first instructing them”,“没有事先指导他们”,指没有对人民事先进行军事训练与指导;“弃”译为“betray”,“出卖,陷害,背叛”。这一节指不对人民进行指导训练就使他们作战,就等于陷害他们。

日本語

日文版

和译

原文

译文

孔子 先生は言った。「教えていない国民に戦争させるのは、国民を捨てる事である、と言え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