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9.1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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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钱穆

新解

原文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译文

先生平日少言利,只赞同命与仁。

注释

利者,人所欲,启争端,群道之坏每由此,故孔子罕言之。

罕,稀少义。

盖群道终不可不言利,而言利之风不可长,故少言之。

与,赞与义。

孔子所赞与者,命与仁。

命,在外所不可知,在我所必当然。

命原于天,仁本于心。

人能知命依仁,则群道自无不利。或说:利与命与仁,皆孔子所少言,此决不然。《论语》言仁最多,言命亦不少,并皆郑重言之,乌得谓少或说:孔子少言利,必与命与仁并言之,然《论语》中不见其例,非本章正解。

中文

杨伯峻

译注

原文

子罕①言利与命与仁。

译文

孔子很少[主动]谈到功利、命运和仁德。

注释

①罕——副词,少也,只表示动作频率。而《论语》一书,讲“利”的六次,讲“命”的八、九次,若以孔子全部语言比较起来,可能还算少的。因之子贡也说过,“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篇第五)至于“仁”,在《论语》中讲得最多,为什么还说“孔子罕言”呢?于是对这一句话便生出别的解释了。金人王若虚(《误谬杂辨》)、清人史绳祖(《学斋占毕》)都以为造句应如此读:“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与”,许也。意思是“孔子很少谈到利,却赞成命,赞成仁”。黄式三(《论语后案》)则认为“罕”读为“轩”,显也。意思是“孔子很明显地谈到利、命和仁”。遇夫先生(《论语疏证》)又以为“所谓罕言仁者,乃不轻许人以仁之意,与罕言利命之义似不同。试以圣人评论仲弓、子路、冉有、公西华、令尹子文、陈文子之为人及克伐怨欲不行之德,皆云不知其仁,更参之以儒行之说,可以证明矣”。我则以为《论语》中讲“仁”虽多,但是一方面多半是和别人问答之词,另一方面,“仁”又是孔门的最高道德标准,正因为少谈,孔子偶一谈到,便有记载。不能以记载的多便推论孔子谈得也多。孔子平生所言,自然千万倍于《论语》所记载的,《论语》出现孔子论“仁”之处若用来和所有孔子平生之言相比,可能还是少的。诸家之说未免对于《论语》一书过于拘泥,恐怕不与当时事实相符,所以不取。于省吾读“仁”为“𡰥”,卽“夷狄”之“夷”,未必确。

English

辜鸿铭

英译

原文

子罕①言利与命与仁。

译文

Confucius in his conversation seldom spoke of interests, of religion or of morality.

评论

文中,“罕”,辜鸿铭译为“seldom”,“很少”;“言”,译为“spoke of”,“谈论”;“利”,译为“interests”,“利益”;“命”,译为“religion”,“宗教信仰”;“仁”,译为“morality”,“道德、道义”。这句话是说,孔子很少谈论利益、宗教信仰与道德。辜鸿铭的意思大概是,“利益”是孔子所不主张的,所以很少谈;至于“宗教信仰”与“道德”,孔子是很少把它们当作哲学话题来谈,那样会远离现实的生活。

日本語

日文版

和译

原文

译文

孔子 先生は稀に利益について話したが、命と共に話したし、思いやりと共に話し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