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钱穆
原文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踢。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译文
子贡说:“管仲不好算是一仁者吧!齐桓公杀了公子纠,管仲非但不能为子纠死,又为桓公相。”先生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由他把天下匡范合一起来,人民直到今天还是受他的恩赐。若没有了管仲,我今天怕也是披发左衽的人了。哪像匹夫匹妇般,守着小信,自缢死在沟渎中,谁知道呀!”
评论
匹夫匹妇之为谅:谅,小信义。管仲、召忽之于公子纠,君臣之分未定,且管仲之事子纠,非挟贰心,其力已尽,运穷势屈,则惟有死之一途而已。而人道之大,则尚有大于君臣之分者。华夷之防,事关百世。使无管仲,后世亦不复能有孔子。孔子之生,而即已编发左衽矣,更何有于孔门七十二弟子,与夫《论语》之传述?故知子路、子贡所疑,徒见其小,而孔子之言,实树万世之大教,非为管仲一人辩白也。盖子贡专以管仲对子纠言,孔子乃以管仲对天下后世言,故不同。
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经,缢义。匹夫匹妇守小信,自缢死于沟渎中,谁复知之。当知信义亦为人道而有,苟无补于人道之大,则小信小义不足多。然亦岂忘信负义,贪生畏死,自外于人道者之所得而借口。或谓沟渎地名,即子纠被杀处,今不从。盖此章只论管仲,不论召忽,后儒乃谓孔子贬召忽,此复失之。
本章舍小节,论大功,孔子之意至显。宋儒嫌其偏袒功利,乃强言桓公是兄,子纠是弟,欲以轻减管仲不死之罪。不知孔子之意,尤有超乎君兄弟臣之上者。言仁道之易,孔子有“我欲仁斯仁至”之说。论仁道之大,则此章见其一例。要之孔门言仁,决不拒外功业而专指一心言,斯可知也。
注释
一匡天下:旧注:匡,正也。一匡天下,说为一正天下,殊若不辞。今按:匡本饭器,转言器之四界。《史记》:“涕满匡而横流。”今俗犹言匡当。此处匡字作动字用,谓匡天下于一,亦犹谓纳天下于一匡之内。
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微,无义。被发,编发为辫。枉,衣襟。编发左襟,皆夷狄之俗。
又按:前章以正许齐桓,此两章以仁许管仲,此皆孔子论仁论道大着眼处。自孟子始言“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又云:“管仲,曾西之所不为。”后儒多本孟子轻此两人,并《论语》此三章亦多置疑,此诚不可不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