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鸿铭把“弟子”译为“a young man”,即年轻人;把“孝弟”分别译为“be a good son”和“be a good citizen”,即“做一个好儿子”和“做一个好公民”。在此可以看出,儒学中对人的“出”与“入”两个方面的不同要求,构成了传统中国人为人处世的两个维度。
“泛爱”译为“in sympathy with”,“同情、怜悯、体谅”之意。这也是辜鸿铭对“爱”的独特解读,他认为,泛爱众即指对大众要有怜悯、同情之心。这里的“仁”,译为“men of moral character”,此处并非指品德,而是指具有道德品质的人。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一句,辜鸿铭将“学文”译为“literary pursuits”,即追求文学之意。辜鸿铭一贯看重文学作品对于人的道德品性的影响。他在《中国人的精神(在北京东方学会上所宣讲的论文)》一文中认为:“学校——中国国教中的教堂,教人以诗文,培养人美好的感情,使之服从道德行为规范。事实上,正如我曾说过的那样,所有伟大的文学作品都能像宗教一样使人受到感动。马太·阿诺德在谈及荷马及其《史诗》时说:‘《史诗》那高尚的思想内容,可以令读者变换气质、受到陶冶。’实质上,在学校——中国国教的教堂里,一切文雅、有价值的美好东西都得到了传授。学校让学生不断想着这些美好的事物,自然激发出人之向善的情感,从而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夏丹等选编,《辜鸿铭作品精选·中国人的精神》,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第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