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的核心是对“礼”的阐释,而辜鸿铭极为特殊地解读了“礼”:将“礼”译为“art”,即艺术。他首先对“礼”(art)添加了大段注释:
理雅各博士认为,我们在此将汉字“礼”译成“art”的这个词,很难用另外一种语言来描绘。张伯伦先生在他的《日本事物志》(Things Japanese)一书中也认为,与汉语具有相同书面语言的日语中,也没有固有的词来对应“art”。
如果我们没搞错的话,英语词汇“art”常在多种多样的运用中去展现其含义:第一,艺术作品(a work of art);第二,艺术实践(the practice of art);第三,与“天然的”(natural)相对的“人工的”(artificial);第四,与本质(nature)的原理相对的技巧(art)的原理;第五,严格的艺术的原理(the strict principle of art)。在这里的最后一项所要表达的英文词汇“art”的意思,即理雅各博士评论我们在上面提及的那个汉语词汇时所说的,在万物关联中“什么才是恰当的与合适的”的见解。
对那些对此话题可能有兴趣的人,我们需要在此处强调,现代日语中用来对应“art”的“bijutsu美术”(美丽的戏法)一词,并不是个恰当的词汇。在汉语中对应“艺术作品”的术语应该是“文物”;对应“艺术实践”的是“艺”。实际上,日语词汇“艺师”的表面意思是指一位艺人。同样的,对“art”这一术语在“人工的”(artificial)——用来对应“天然的”某物——的运用中,庄子这位哲学家用的是“人”(human)和“天”(divine)。
然后,在“技巧的原理”(the principle of art)作为“本质的原理”(the principle of nature)的对立面讲时,应该用汉语中的“文”来对应“技巧”,“质”来对应“本质”。举例子来说,歌德在“技巧被称作技巧(art),是因为它不是本质(nature)”一句中具有同样的主张。翻译成汉语或日语即“文之所以谓之文,为非质也”。中国的艺术评论家也用“化工”来表示创造性的艺术,而“画工”则表示模仿性的艺术。最后,我们需要附加说明的是,汉语中用来表达机械式的艺术及其实践的术语是“技艺”。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辜鸿铭在《论语》中谈“礼”这个问题时,很多情况下就是谈“艺术”问题。他甚至将中国人的礼节也理解为“艺术”,是一种行为的艺术。但在整部《论语》中,辜鸿铭对“礼”的翻译还是比较多样的,会根据不同的语境而进行不同的翻译,在接下来的篇章中我们会遇到。
在将“礼”解读为“艺术”的基础上,辜鸿铭将“和”译为“natural spontaneity”,即天然的自发性。因为将“礼”理解为“艺术”,所以,他将“先王之道”的“道”译为“the rules of art”,即艺术的法则。“美”,译为“constituted its excellence”,即卓越的。也即,这种遵循天然的自发性的艺术原则,使得艺术品变得优秀卓越。但在强调“天然的自发性(和)”的同时,文中还指出“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辜鸿铭译为“To know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be natural without restraining the impulse to be natural by the strict principle of art, — that is something not permitted”,“没有通过严格的艺术原则来抑制冲动的自然而发,就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