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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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钱穆

新解

原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礼之运用,贵在能和。先王之道,其美处正在此,小事大事都得由此行。但也有行不通处。只知道要和,一意用和,不把礼来作节限,也就行不通了。

评论

本章大义,言和必和顺于人心,当使人由之而皆安,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难勉,斯为可贵。若强立一礼,终不能和,又何得行?故礼非严束以强人,必于礼得和。此最孔门言礼之精义,学者不可不深求。

注释

和为贵:礼主敬,若在人群间加以种种分别。实则礼贵和。乃在人群间与以种种调融。

斯为美:斯指礼,亦指和。先王之道,以礼为美。和在礼中,亦即以和为美。

小大由之:更大大小,皆由礼,亦即皆由和。

有所不行:此四字连下读,谓亦有不能行处,如下所云。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节,限别义。如竹节,虽一气相通,而上下有别。父子夫妇,至为亲密,然双方亦必有别,有节限,始得相与成和。专一月和,而无礼以为之节,则亦不可行。言外见有礼无和之不可行,故下一亦字。

中文

杨伯峻

译注

原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①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②,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礼的作用,以遇事都做得恰当为可贵。过去圣明君王的治理国家,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小事大事都做得恰当。但是,如有行不通的地方,便为恰当而求恰当,不用一定的规矩制度来加以节制,也是不可行的。”

注释

①和——《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先生《论语疏证》说:“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说文云:‘龢,调也。’‘盉,调味也。’乐调谓之龢,味调谓之盉,事之调适者谓之和,其义一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

②有所不行——皇侃《义疏》把这句属上,全文便如此读:“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他把“和”解为音乐,说:“此以下明人君行化必礼乐相须。……变乐言和,见乐功也。……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者,言每事小大皆用礼,而不以乐和之,则其政有所不行也。”这种句读法值得考虑,但把“和”解释为音乐,而且认为“小大由之”的“之”是指“礼”而言,都觉牵强。特为注出,以供大家考虑。

English

辜鸿铭

英译

原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①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②,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A disciple of Confucius remarked, "In the practice of art, what is valuable is natural spontaneity.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art held by the ancient kings it was this quality in a work of art which constituted its excellence; in great as well as in small things they were guided by this principle. "But in the being natural there is something not permitted. To know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be natural without restraining the impulse to be natural by the strict principle of art, — that is something not permitted."

评论

本节的核心是对“礼”的阐释,而辜鸿铭极为特殊地解读了“礼”:将“礼”译为“art”,即艺术。他首先对“礼”(art)添加了大段注释:

理雅各博士认为,我们在此将汉字“礼”译成“art”的这个词,很难用另外一种语言来描绘。张伯伦先生在他的《日本事物志》(Things Japanese)一书中也认为,与汉语具有相同书面语言的日语中,也没有固有的词来对应“art”。

如果我们没搞错的话,英语词汇“art”常在多种多样的运用中去展现其含义:第一,艺术作品(a work of art);第二,艺术实践(the practice of art);第三,与“天然的”(natural)相对的“人工的”(artificial);第四,与本质(nature)的原理相对的技巧(art)的原理;第五,严格的艺术的原理(the strict principle of art)。在这里的最后一项所要表达的英文词汇“art”的意思,即理雅各博士评论我们在上面提及的那个汉语词汇时所说的,在万物关联中“什么才是恰当的与合适的”的见解。

对那些对此话题可能有兴趣的人,我们需要在此处强调,现代日语中用来对应“art”的“bijutsu美术”(美丽的戏法)一词,并不是个恰当的词汇。在汉语中对应“艺术作品”的术语应该是“文物”;对应“艺术实践”的是“艺”。实际上,日语词汇“艺师”的表面意思是指一位艺人。同样的,对“art”这一术语在“人工的”(artificial)——用来对应“天然的”某物——的运用中,庄子这位哲学家用的是“人”(human)和“天”(divine)。

然后,在“技巧的原理”(the principle of art)作为“本质的原理”(the principle of nature)的对立面讲时,应该用汉语中的“文”来对应“技巧”,“质”来对应“本质”。举例子来说,歌德在“技巧被称作技巧(art),是因为它不是本质(nature)”一句中具有同样的主张。翻译成汉语或日语即“文之所以谓之文,为非质也”。中国的艺术评论家也用“化工”来表示创造性的艺术,而“画工”则表示模仿性的艺术。最后,我们需要附加说明的是,汉语中用来表达机械式的艺术及其实践的术语是“技艺”。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辜鸿铭在《论语》中谈“礼”这个问题时,很多情况下就是谈“艺术”问题。他甚至将中国人的礼节也理解为“艺术”,是一种行为的艺术。但在整部《论语》中,辜鸿铭对“礼”的翻译还是比较多样的,会根据不同的语境而进行不同的翻译,在接下来的篇章中我们会遇到。

在将“礼”解读为“艺术”的基础上,辜鸿铭将“和”译为“natural spontaneity”,即天然的自发性。因为将“礼”理解为“艺术”,所以,他将“先王之道”的“道”译为“the rules of art”,即艺术的法则。“美”,译为“constituted its excellence”,即卓越的。也即,这种遵循天然的自发性的艺术原则,使得艺术品变得优秀卓越。但在强调“天然的自发性(和)”的同时,文中还指出“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辜鸿铭译为“To know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be natural without restraining the impulse to be natural by the strict principle of art, — that is something not permitted”,“没有通过严格的艺术原则来抑制冲动的自然而发,就是不被允许的”。

日本語

日文版

和译

原文

译文

有若 先生は言った。「礼儀を用いるには、和合を『貴しと為す』、『尊重する』。過去の聖王の道理でも、これ(、和合)を美と為す。(しかし、)大小さまざまな礼儀をこれ(、和合)によって行おうとしても、(礼儀が)行われない所が有ってしまう。和合を知っていて和合しようとしても、礼儀によって、これ(、和合)に節度をもたせなければ、また、(礼儀が)行われないであろう」